您当前所在位置: 新乡党史方志网 > 历史事件 >

同和裕银号兴衰

来源: 浏览:9 时间:2024/7/19 分享:



1991年版《新乡县志·大事记》:“1912年,王晏卿、赵安侯、姜含清、杨永祥、王某等5人集资9300串铜钱(折银洋1.2万元),在顺河街设立同和裕银号。王晏卿任总经理,赵庆侯任副总经理。数年后,同和裕在平津、太原、沪宁、新浦(现连云港)、西安、成都等地设银号,分号、办事处41处,同仁店员850余人,为新乡县金融业之首。同和裕还兴办企业105个,从业人员2830余人(不包括安阳豫新纱厂和天津大中银行),先后经营21年,于民国22年停业,26年破产。”

 

末民初,随着道清、京汉铁路通车,新乡工商业日趋繁荣,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新乡同和裕银号应运而生。

1912年,王晏卿、赵安侯、姜含清等5人集资9300串铜钱,折合银洋1.2万元,在新乡顺河街(今北关街),创建了同和裕银号。王晏卿任总经理,赵安侯任副总经理,经营存、放、汇兑业务。最盛时其机构以新乡总管理处为核心,北伸平津,南延沪宁,东至新浦(今连云港),西到西安。拥有分号和办事处41个,并于1931年接办大中银行。存款总额高达1000万元以上,吸收股金61.76万元,堪称新乡金融界之首,也是华北地区最大的银号,在河南乃至全国金融界占有重要地位。

到1930年,同和裕资本已达63万元,公积金50万元,存贷业务与日俱增,竞争力越来越强。王晏卿开始投资实业,兴办工厂、商店。先后在新乡、安阳、郑州、开封、洛阳、汉口、济南等城市,开办造纸、印刷、机械、电力、蛋品、纺织等工业20多处,设立五金、百货、中药、煤炭、土杂等商业30多处。此外,在新乡还办有医院、电话交换处、静泉学校、商科学校等。

1912年,同和裕在开封设立分号,信誉颇佳,存款额常达五、六百万元,但被同业相嫉。1933年10月,开封同和裕发生挤兑风潮,很快便波及各分号。风潮刮至同和裕的根基新乡,新存款者绝迹,取款者接踵。从此,同和裕银号便一蹶不振,无法正常营业。

河南省政府主席刘峙出面要求开封各银行经理人员及省政府有关厅局支持同和裕。11月,经省政府与开封金融界会商,制定出办法,由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银行、金城银行、农工银行5家银行及盐商各垫5万元,共30万元,维持同和裕,但同时却规定在6个月内还清本息,并以焦作、新乡等地40处不动产作抵押。开封银团虽借给同和裕30万元,但不是一次到位,取款之风,一直未息。此时的同和裕已是风雨飘摇,无力偿还银团借贷,复业也无法实现。银团借口同和裕不能如期归还借款,要求拍卖不动财产。而作价拍卖时,银团竟将价值31.43万元的不动产值,单方估价为16万元,同和裕不得不将其他实业及不动产相继拍卖,用以清偿贷款。

1935年4月2日,刘峙将王晏卿羁押在开封看守所。10个月后,转解新乡监狱。1937年7月5日,同和裕被迫向官厅申请破产。10月4日,经新乡县司法处裁定,宣告同和裕总号总经理王晏卿、副总经理赵安侯及全体股东为破产人。从此结束了同和裕的历史。